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竞拍出让后,受让人是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开发土地的,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拍卖程序如下:
1、委托拍卖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2、发布拍卖公告;
3、竞买者参与拍卖;
4、竞得人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5、支付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拍卖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个人也可以依法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土地竞拍可以个人名义买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