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分无效的,与该合同条款无关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有效,包括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清理结算条款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形成权的行使,而形成权的行使是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致使合同至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2.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可被撤销的情形,找法网提醒您,在撤销权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才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