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难产假可以增加额外的假期,那什么是难产?是所有的孕妇都符合标准,都可以申请的吗?什么情况能休难产假?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难产假是什么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2015年国家最新的劳动法规定,第一胎顺产的女性朋友产假是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期15天,生产之后休息83天。而生多胞胎的女性朋友,每多生一个孩子,便可以加十五天的产假。同时女性朋友在产假期间,还可以领一定金额的生育津贴。而生育津贴本来就是国家付给企业用来补贴女性朋友生产的,但是生育津贴和企业所给的工资并不相等,因此按金额较高的来领取。
而对于剖腹产的女性朋友来说,剖腹产是属于难产的。因此在一般正常产假98天的基础上,还会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晚育的女性朋友,还可以增加30天的假期,晚育就是指女性满24岁以后才生孩子,还会给丈夫10天的护理假期。因此加起来一共就是143天的产假。同时,顺产也是有晚育假期的。
二、什么情况能申请难产假
从阵痛开始至子宫颈全开,平均为十二小时,若初产妇超过二十小时、有生产经历的产妇超过十四小时都算是过长;从子宫颈全开至胎儿出生,平均为两小时;宝宝出生至胎盘娩出,一般为五至三十分钟。在这三个阶段中,任何一个阶段不顺利导致生产时间过长,都可称为难产。而一旦确定难产,就要采取紧急方案,例如剖腹产等。
待生产结束后,由医院开具难产证明,就可以申请难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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