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当事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后所出具的书面法律文书,详细记载了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以及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多久?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
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
2、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3、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当场作出的特点,具有不同的期限规定特点。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否则将影响行政处罚措施的实施。若您还有其他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