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居住权?是否还能在该房子中居住?是否需要给我一定数额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9-08-01 04:01:58
问题描述:
我的户口在1995年回沪,挂靠在我姑姑家。1997年姑父单位福利分房搬至现在的住处。目前该房产已是产权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这福利分房转产权房的过程中我也没有出过任何钱。在该房产中除了我的户口还有我姑姑一家3口的户口。
这些年中因为和姑姑一家关系不好,故没有在该房子住居住过,如果现在我想要去姑姑家居住我是否有居住权?如果他们把房子出租的话我是否还能在该房子中居住?如果他们卖了房子的话是否需要我的同意?他们卖房子的话是否需要给我一定数额的补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