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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有限公司与黄冈市**发有限公司、周**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湖北大**有限公司与黄冈市**发有限公司、周**及徐**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7日作出的(2014)鄂黄冈中民二初字第0005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15年4月28日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黄冈市**发有限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湖北省浠水县辖区内。根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北大**有限公司与黄冈市**发有限公司、周**及徐**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由湖北**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鄂黄冈中执字第00033号
  • 法院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湖北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程**,该公司董事长。

  • 委托代理人翟时杰,该公司副经理。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 委托代理人胡志平,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 被执行人黄冈市**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周**,该公司经理。

  • 被执行人周**。

  • 被执行人徐**。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游荣

  • 审判员陈军

  • 审判员王鹏

  • 书记员徐梓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