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5.2号去办离职手续,请问这合法吗?请问跨月份怎么处理旷工?现在下发文件处罚我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2-12-17 12:40:49
问题描述:
您好,情况如下:2018年4月29日上午,我在店内与商务客户发生争吵,并大声喊叫了几句。没有商店经理的解决办法,我直接回家了。然后在5月2日,我去办理辞职手续,告诉我需要扣除500元。我问为什么,说我不正常地离开了我的工作,并对那天与客户的纠纷处以罚款,这合法吗?此外,我通常在4月值班,29日中午左右离开。公司发了一份文件说我三天没上班。下个月我该如何处理旷工?自从我加入公司以来,我还没有看过关于员工奖惩的规定。现在签发文件惩罚我合法吗?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