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怎么走

更新时间:2019-06-10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代社会,很多公司有些时候是会变更办公地址的,所以,租房是比较方便的。租房以后都会签订合同然后备案。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怎么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怎么走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怎么走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带齐上述证件,租赁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对证件进行核对,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通过后予以签署一审意见;

  一审过后再进行二审,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房产管理部门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处理

  1、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在房租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向出租人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的。我们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都不愿意再签合同。

  一般面对租赁期满的时候,出租人会觉得房租有点低,要求增加房租,或出租人觉得自己的住房面积有点狭小,不再将房租出租,承租人不愿意增加房租或者由于工作地点变更的原因不愿再继续承租,那么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

  3、租赁合同期满,一方愿意继续,另一方不同意。

  出租人不愿意再继续出租房屋给现在的承租人,比如嫌房租有点低,希望增加房租,可是承租人不愿意增加房屋,希望以原来的价格继续承租。原来的承租人拥有优先承租权,可是优先承租权是在出租人出租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他比其他人拥有优先承租权。例如,出租人要求增加房租,承租人也同意,可是出租人却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那么出租人就侵犯了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如果承租人不同意,那么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就完全合法。不过,出租人应该给承租人必要的期限寻找房屋。

  3、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房屋,那么承租人应该提前告知出租人,让出租人提前做准备,比如张贴阻拦广告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

  (2)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2、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怎么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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