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见过营业执照的朋友就知道,营业执照上面是写着经营范围的,如果经营范围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进行变更,那么分公司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哪些资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提交变更股东的决议,需在作出决议后的30天内到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变更事项包括:变更股东、经营范围(将新选取的经营范围表述写入决议中)、修改章程相应条款或废除旧章程启用新章程(新章程范本可在下载)等事项;
(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四)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五)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二)按照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三)准备好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以及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四)领取并无误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五)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六)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的材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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