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4-23 17: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知道一个公司设立的时候都有固定的范围,它们的营业执照上就有,它们只能从事经营范围内允许从事的经营,否则将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房产中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一、房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范围

  1、房地产中介及代理。

  2、厂房租赁与销售代理。

  3、写字楼租赁与销售代理。

  4、商铺租赁与销售代理。

  5、地皮租赁与转让代。

  6、商品房或私宅租赁与销售代理。

  7、二手房租赁与销售代理。

  8、房地产销售策划服务。

  9、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与信息交流。

  10、按客户所需订建厂房。

  1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活动;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活动;房地产咨询活动;房屋置业担保;其他房地产中介代理。

  1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活动;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活动;房地产咨询活动;房屋置业担保;其他房地产中介代理。

  13、家政。

  14、装饰装潢。

  16、代办贷款。

  17、广告位承包、小型传媒。

  18、地产宣传促销活动。

房产中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二、房产中介的中介费一般是什么时候付

  1、首付款付给中介,通常是不合理的,除非房东书面同意。

  2、中介费按照标准,只要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抄同,无论后续是否违约,都需支付中介费,通常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考虑到有贷款和过户交房手续,一般延后支付。

  3、贷款服务费属于政府命令禁止的收费。

  4、付完首付+中介费+贷款服务费多久可以办过户?这个要看你们双方资料准备情况,如果顺利,当天过户也可以。不顺利的话,要拖很久的。

  5、契税付给政府,这个在开具契税发票是支付。

  6、个税付给税务局,在过户时支付。

  7、评估费付给评估公司

  8、办理按揭贷款要的银行流水主要指工资流水。

  三、房屋中介费计算项目及收取

  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元;技术难度大、复杂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以上标准只是指导性价格,即没有强制性,国家鼓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实质意义的,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该项费用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该项费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有一些调整。

  (2)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按照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则是按1%收取。对于不同的收费标准,各中介的解释是自己店里的规定。在目前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按不同标准收取的金额差别很大。以一套交易价格为80万的房子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费,差价高达8000元。如果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房产中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房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很广的,并不仅限于帮助买卖房屋,还可以从事很多相关服务。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个体工商户房屋中介如何写经营范围?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以自己选择几个相关的范围
做工业用地销售的中介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施工期间,因为业主同总承包,业主没有钱再继续投资了,总承包停止施工,那么下面分包单位怎么向总承包单位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一般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而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
我租了房子,怎么办?
你好,你与出租方协商解决
房屋出售但未转让,取暖费归谁所有
你好,该回建房的土地是国有的吗
我这边的房子是一付三,最近适应空调坏了,我想在这里退房,是否属于房东违约退还我的押金
房屋出租中房东违约的,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不仅如此
徐州自建房规定是什么
自建房不算名下的房产,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地皮的单元和小我私家,本身构造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制作的房屋和修建。自建房是我国传统房屋制作建造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
农村街上,建房楼层可以五层吗?
请问当地的住建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