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加班费计算方式为:.然而2014年10月起原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请问精通劳动法的律师
更新时间:2022-12-13 22:02:28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27日,我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
合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工资X20 83x70%x加班时间,但自2014年10月原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工资X20 83x100%x加班时间,以及自2008年以来30%的加班工资差额已支付
我想问一位精通劳动法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通过法律保护我的权利吗?仲裁期限是从2013年3月27日算起还是从2014年10月算起?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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