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偷税漏税,补交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以不做坐牢。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要坐牢。
我国偷税漏税补齐,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不用坐牢。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述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与骗税的区别是:
1.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
2.漏税:无意发生的少缴税款行为。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
3.骗税: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形式合法。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有参与的,要承担责任。找法网提醒您,我国法律对公司偷税漏税实行双罚制,处罚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员,当公司偷税漏税时,如果公司股东就偷税漏税参与了,则与公司成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罚金,情节严重触犯我国刑法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参与并且不知情,那就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