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更新时间:2021-12-30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诉讼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多少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财产保全的费用要根据具体的标的额确定。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二、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费用如何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此外,申请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或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承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费用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走诉讼的程序的话,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需要花钱请律师,耗费自己的精力,要是可以的话,双方还是私下协商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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