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在购房时经常会选择购房定金保障自己的权益,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那么购房定金收条怎么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购房定金收条怎么写
定金收据
今收到买受人____________交来购买本人位于_________ 市______房屋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二)中介代卖方收取买方定金的收据:
定金收据
今代___________收到___________购___________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收款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定金的性质:
1.卖房定金是一种金钱的担保方式。其担保性主要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卖房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来进行约定。
2.卖房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一起约定。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则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其给付的金钱为定金,或者约定了定金罚则的实际内容。否则将不构成定金。
3.卖房定金的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有两种:一是定金赔偿,按交付定金的两倍赔偿。二是违约金赔偿,按对方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费用赔偿,但是较高也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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