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当中,法院想要定罪判刑,那么最少不了就是证据,如果没有证据,那么一般都是不能判决的,那么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
6、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如果起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驳回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进行救济:
1、当事人可以重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新证据,收集完证据之后,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对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不服的,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上诉时要向上级法院提交驳回起诉请求的裁定书。
3、当事人认为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有错误的,可以进行宣判监督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案件埋再审。
行政拘留,必须证据确实充分,程序正当,否则,不得拘留;如果是刑事案件,采取刑事拘留时,可以是14天,最长期限可以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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