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完成的,每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第三年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不合适的,申请解除实习,公司不同意,扣除实习工资,要求支付4万元违约金,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2-03-08 10:21:15
问题描述:
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完成的,每年支付1万元
违约金,第三年签订劳动
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不合适的,申请解除实习,公司不同意,扣除实习工资,要求支付4万元违约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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