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2-28 17: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我国进行房屋买卖必须要进行房地产登记过户,而进行房地产登记过户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卖方与买方各自需要承担相应的部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增值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2%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二、房产交易的类型

  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

  其次,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拔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第三,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三、房产交易的规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办理房地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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