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区别

更新时间:2018-11-20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网上购物的时候,有时候需要开发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要求开电子发票或者纸质发票。那么,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区别?发票作废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区别

  电子发票采取电子签章实现发票签名、电子盖章,实现电子发票唯一性、不可抵赖性、防篡改,而纸质发票手工操作;

  电子发票通过数字媒体形式传送与保存发票内容,可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式传送给接收方,而纸质发票必须面对面的操作,极不便利。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区别

  二、发票作废的情况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另一种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另外,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

  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需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有区别”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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