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股东认缴投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9-30 2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开公司股东认缴投资额的规定是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纳,出资的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以货币方式出资的需要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开公司股东认缴投资额的规定是什么,股东认缴投资不到位怎么办

  一、公司法里对公司股东投资的规定

  公司法里对公司股东投资的规定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找法网提醒您,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认缴投资不到位怎么办

  股东认缴投资不到位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该股东补足其认缴的出资额,并且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股东未投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未投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将这种情况单独列举,根据法理原则,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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