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多余的时间计算工资不算我们的加班费。请问这个超过167小时的部分我们怎么能够拿到,能不能以这个理由取得相应的补偿
更新时间:2022-03-17 11:08:36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计划6:30上班,7:30开门,下午2点下班。两班倒,另一班从14:00到21:00。到月底,我们签到时长为167小时。
加班费不包括
加班费。此外,只有那些加班的人,四个星期天120元。我们怎么能在167小时内完成这部分?如果我们
辞职,是否可以因此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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