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之后,被执行人人不肯按照判决处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劳动仲裁结束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仲裁结束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及相应的材料后,如果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会指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当事人无需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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