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政策规定的一种购房福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购房时可以拿出此项款项用于购房并贷款。拥有住房公积金的人都想充分利用这笔公积金进行贷款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那么在成都的小伙伴们知道成都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吗?带着这些疑问跟着找法网小编来看看吧,希望找法网小编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40万,双职工最高70万,具体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1、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3、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5、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6、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是: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二)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三)每个地方对于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都是有规定的,成都单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并且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八成。
最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要经过当地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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