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继承人有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产继承的方式分别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四种,若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的继承人一般有子女、配偶、父母等,遗产继承要先看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则要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协商继承遗产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遗产继承可以放弃,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