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手续是提交仲裁申请书、等待仲裁受理及开庭通知书和达成仲裁调解等。劳动仲裁申请需要的材料有劳动者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仲裁申请书和劳动关系证明等。
劳动仲裁申请手续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劳动仲裁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动者有效身份证;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副本(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请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3.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以及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4.证明劳动关系、合同履行地及与事实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找法网提示您,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还能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