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兼职不违法。劳动者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兼职,没有耽误本职工作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因兼职而对本职工作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单位提出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期间兼职不违法。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从事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违反单位规定和利益,这也无可厚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兼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
找法网提醒您,兼职员工节假日有三倍工资。兼职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依法享有劳动法授予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