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诉讼案件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所以说如果想要进行诉讼的话,那么证据是作为诉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以上法律法规阐明了我国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同时也确立了法官在审判中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的要权利。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
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
1、书证、物证。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
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3、当事人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但相关规定,我国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