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过年时享有法定节假日,有些企业的员工享有带薪休年假的待遇,那么,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如果是在法定假期加班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基本工资三倍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但却不支付相应的报酬,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