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的指抢注他人合法拥有但还没注册的商标,抢注他人过期但没续展的商标,抢注法律保护范围以外的商标。预防商标抢注的方法有,办理商标注册,提出商标注册异议。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
1.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未注册的商标;
2.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过期未续展的商标;
3.抢注法律保护区域之外的商标。即属于域外商标,未在我国办理注册手续的商标;
4.商标抢注的其他形式。
防止商标抢注的方法:
1.若还未被抢注的,当事人可以积极办理商标注册手续、申请注册近似商标、加强商标注册意识;
2.若行为人已经开始抢注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注册异议,防止抢注;
3.防止商标抢注的其他方法。
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找法网提醒您,抢注商标的后果影响是: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