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必须要遵守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其次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则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拆迁政策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中都有规定,当地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制定政策。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如果经对方同意,并协商一致的,可以更改。
当然,如果所签订的协议,是违法的,或者是被胁迫签订的,或者是被拆迁人认识错误而签订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解除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内容。
民法典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中都有规定,当地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制定政策。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政策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