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更新时间:2021-05-28 09:04: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多的合同,绝大多数都是双务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那么双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双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一、双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合同双方的义务存有对价关系。以此为合同分类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具备上述本质特征的为双务合同,反之,为单务合同。

  这意味着双务合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以及双方的债务有对价关系。而单务合同则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或者表现为仅一方承担债务,或者表现为双方虽互负债务但双方的债务无对价关系。

  二、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金钱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

  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义务的现实危险;先履行义务人中止己方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三、双务合同包括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双务合同总的概括,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

  (1)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

  (2)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3)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据此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关联性、牵连性、是典型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然而还有另一种合同,即供货合同,但供货合同有长期与短期之分,在长期供货合同中,基于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之间比较了解熟悉彼此间的交易习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留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此合同中有分期支付价款一说,学理上认为是准双务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的特征来看,如果当事人在某个时期不履行,则构成对全部合同的不履行,一方交付了标的物另一方不支付价款,则交付的一方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供货。在了解了长期供货合同的实质要件后,则短期供货合同在此就不必多说。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

  (1)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

  (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3)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5)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在《民法典》规定,在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取回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房屋);因为租赁人只有在租赁关系届满或终止时才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譬如,承租人为保养租赁财产曾支付过一定的维修费用,为了要求返还费用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返还租赁物显然不适当。因为返还费用和返还租赁物之间不能成立对价关系。

  3、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

  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使用的,应有承揽人负责修整或调换。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并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义务具有对价关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双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担保合同是单务双务合同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合同的有效依附于主合同的有效,所以要确定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要宪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
赠与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划分,与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划分,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一般来说,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单务合同却并非皆为无偿合同。有些单务合同是无偿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区别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前者中如果当事
双务合同是不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合同类型: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
一份转让合同具备哪些要素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
1、首先双方的当事人主体要符合法律要求 2、双方签订合同要自愿 3、合同说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后一般就属于有效
公司章程个性化条款具有哪些特征?
您好,该问题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致电律师具体咨询。
请问船舶优先权具有哪些特征
比如登记抵押后的抵押权等。
请问在公司因工作被打,公司处理双方都开除合理吗?
视公司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具体内容而定。若认为被开除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我提辞职信上面写着解除劳动合同日为4.30,公司同意了,后面到了4.30公司又不同意离职,这样可
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当事人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合同是会自动解除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走。劳动合同
学校不放假怎么举报法定节假日?
一、学校法定假日不放假在哪举报1、学校法定假日不放假,当事人可以可以去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
合同到期两三个月,合同中说过提前离职要提前30天说,但合同已经到期两三个月了,我能立即走么?
您好,建议通知协商,原则上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怎样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保护个人权益?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单位及时签约;如果已经超过一个月,则可要求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多支付十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通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2、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3、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实习生通过试用期后要求提前30天辞职,但是有急事需要火速辞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在饭店签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干了两个月可以直接走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