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

更新时间:2021-08-20 14:43: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业合同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一种是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另外一种是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下面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们解释一番吧!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

  一、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

  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

  二、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强制履行,当时热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五年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担保责任。

  依照《民法典》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三、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2、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找法网小编对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有以上见解。希望您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律师,他们会给出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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