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1-08-20 08:50: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如果某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并且损害他人的权益就是不当得利,更多的了解相关概念可以是我们避免受其侵害,那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的关系是什么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的关系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的关系

分析不当得利与侵权损害:

首先,从性质上看,不当得利这一法律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一方自己或第三人的误解或过错所致,而不是由于受益人的违法行为。而侵权损害,则是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引起,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其次,从民事责任上讲,不当得利受益人的责任是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而对于侵权损害的行为人来说,主要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再次,从构成要件上看,不当得利的受益须以对方受损失为依据,而侵权损害则不作此要求,它不存在一方受益他方受损的问题。

最后,从举证责任上讲,不当得利的受损失人为请求返还之诉,只需受益人的收益是基于自己的财产受损即可,而侵权损害之诉还要求受害人必须提供出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违法性的事实。同时,还应进一步看到,二者虽存在上述区别,但它并不能反映两种制度有互相排斥的性质要求,二者有时是可以相互并存的。而且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完全能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平复时,就没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的余地。

值得商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4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拾得人拒不履行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不能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只能承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民事责任。应该说,拾得人拒不返还拾得物,既可以构成不当得利,亦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从而产生了一种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的竞合现象,即允许失主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一项请求权行使。尽管此种行为构成竞合,但不能完全按竞合处理,应当对失主选择行使请求权作出适当的限制。这种限制表现在:在一般情况下,对拒不返还拾得物的,应按不当得利处理。因为一方面,如果按侵权处理,则意味着应对拾得人拒不返还的行为予以制裁,这在实践中是难以为一般人所接受的。失主丢失其物,自身也有过错,而尽管拾得人拒不返还拾得物有过错,但毕竟将拾得物在拾得后予以保管,如果其不拾到遗失物并予以保管,则遗失物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更何况拾得遗失物不返还,与故意侵占他人财产,在性质上还是有区别的,如果对这种行为按侵权处理,并确定行为具有过错,且对拾得人予以制裁,使其承担民事责任,则将促使拾得人不精心照管他人遗失的财产,从而造成其毁损灭失。另一方面,按不当得利而不是按侵权处理,足以保护失主的利益。如果按不当得利处理,失主一般只需证明拾得人占有失主财产,这种占有是无法律根据的。

拾得人只要将其占有的财产返还给失主,失主利益就受到了保护。尤其应当看到,在许多情况下,失主因丢失某物将使其遭受严重的损失,而拾得人并不因拾得该物而获得较多的利益(例如拾得物对其无太多的价值等),因而损害与获利之间并无对应的关系,在此情况下只能以获利为准要求获利人返还不当得利,而不能以损害为依据要求获利人赔偿其完全不能预见的损害。因此如果按侵权处理,一旦失主证明自己遭受了较多的损失,此种损失就要由拾得人赔偿,这对拾得人未免太不公平。更何况,在拒不返还拾得物的情况下,主要是一个确定返还责任的问题,通过损害赔偿方式,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失主的利益。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按不当得利要求拾得人返还拾得物,是比较妥当的。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则不应按不当得利,而应按侵权行为处理:

一是拾得物在失主要求返还拾得物后,不仅未及时返还拾得物,而且因其过错,造成拾得物的毁损灭失。在此情况下,拾得人应依侵权责任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拾得人在失主要求返还以后,故意将拾得物转让或抛弃。在上述情况下,责令拾得人依侵权行为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有利于防止拾得人非法毁损他人财产或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

二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违约请求权的竞合

无法律上的根据是不当得利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关系,则一方因他人的履行而受利益,可以认为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足以否定不当得利的存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存在合同关系的前提下,当事人提出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是不能成立的。我们说,在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应使一方享有不当得利的请求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而仍然有例外现象,这些例外主要体现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从违约中获得了一些利益,此种利益是无法律上根据的,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因为违约而使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将发生违约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从单纯的违约行为所生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是不可能产生竞合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违约行为中的“约”是法律上的原因,与不当得利法律构成要件中的“无法律上原因”是天然对立的,无法相容。因此,违约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竞合是首先要排斥的违约之“约”,这种情况存在两种情形:

一是合同未成立;

二是合同成立后又解除或无效。

对合同未成立的情形只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并不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故不产生违约请求权的问题。对合同解除或是无效的状态,因“约”不存在,消除了法律上的原因,此时违约请求权可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竞合。这主要有三种情况:

1、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等不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方式去使用财产,而采用其他不正当的方式使用该财产,从而获得不当利益,并导致合同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此时该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既构成违约,同时又获得了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2、承租人、借用人在合同期满后,不按期归还标的物,继续占有使用标的物,不管其是否获得了实际利益,都因其未交付租金或使用费而使用他人财产而构成不当得利。

3、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后,一方因该合同取得对方的财产应返还而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或不返还的,因为在合同关系的无效、撤销、解除后,依据该合同取得对方的财产的当事人,已无法律根据继续对其实施占有使用,则应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返还。

三、什么是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法定孳息是随着时间连续发生的,所以权利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可按时间计算孳息。如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时,有索取法定利息的权利。但取得法定孳息又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以权利人须在其权利存续期间按时计算和收取孳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的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请求权在无权占有人拒绝返还原物时竞合,应当按照不当得利的制度处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应该如何处理,等于我有半年的使用权限已经过了,是否要求对方相对的赔偿呢。
对方前台末安装相关的摄像头,无法提供相对应的证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法有些什么
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被别人恶意拍照片发到群里面也不肯删除,该怎么处理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分析:未经别人同意,私自在网上发布别人照片,只有用于商业目的或者进行毁损、破坏、辱骂等人身攻击的,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即犯法。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
偷拍行为的具体责任
偷拍行为该承担的责任有: 1、行政责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侵害了他人
我已经退股,退股之后,公司被第三方起诉侵权,我是否还有责任
法律分析:股东不同意退股的办法: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仅适用双方存在仲裁约定或仲裁协议的情
裸照被人传出去怎么办
法律分析:发别人裸照属于侵犯别人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情节不严重,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