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可以委托。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可以委托主要是因为:
1、意思自治是民事活动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法律法规无特别规定的情况,遵守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是现代民事活动的基本精神。除非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外,民事主体均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即可以对保证合同进行委托。同时,《民法典》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委托合同是没有强制要进行公证的,要不要进行公证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委托吗?保证合同可以委托。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若您还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