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道部门相关规定常见违禁品有:
1、烟花爆竹、火药、压缩氧气、双氧水、汽油、酒精、松节油、煤油、强酸、强碱、农药、剧毒药、枪支、管制刀具、雷管、导火索、强力胶、粘合剂、硫磺、汞、萘。
2、具有自带固定功能的水果刀也属管制刀具范畴。
3、限制携带的物品有气体打火机(不超过5个),安全火柴(不超过20小盒);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ml;酒精、冷烫精不超过100ml;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不超过600ml。
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可以拒绝运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1、归口管理:各类危险品管理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危险品的保管: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品存放,集中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
危险品仓库内:
(1)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严禁烟火,并应保持通风干燥。
(3)易挥发且蒸气有毒或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爆炸的药品,盖严瓶塞置阴凉处。
(4)仓库内外应安放必要的消防、防毒和防辐射设备。
(5) 特殊危险品应加上“警告”标签。
3、生产中危险品的使用:接触有毒药品时应带橡皮手套;接触有毒气体时,须带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烧煮强酸、强碱时,要带好眼罩(镜)。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审批限量发放,并由生产使用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非生产使用人员转手办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防护知识,操作谨慎,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会同保卫部门人员对使用危险品的全过程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耗的用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药品应及时退库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过夜;剧毒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乱抛。在生产和实验休息时间,使用人员严禁将危险品使用现场,在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分别报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部各一份。
4、防止事故及法律责任:涉及危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使用的企业,要认真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已经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对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运输、买卖等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