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所谓的承租人,指的就是向他人租借东西的那一方,而出租人就是把东西出租给别人的一方,非常容易分辨区别。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租金,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若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租是有可能被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的。
承租人要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是需要经出租人同意才行的。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未征得允许而转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而非进行诉讼手段。若造成出租人利益受损的,才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由此可见,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承租人,指的就是向他人租东西的那一方,出租人就是把东西出租给别人的一方。这二者很容易分辨,但是在运用时却容易搞混,因此要多加注意。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承租人是指哪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