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该由谁保管

更新时间:2021-08-25 15:57: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订合同是做交易或者达成协议时理应要进行的,这样能够保证双方有一个清楚明确的书面协议,防止以后发生冲突和纠纷时没有合理的依据,上市公司也要签订很多合同,那么公司合同该由谁保管?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合同该由谁保管

  一、公司合同该由谁保管

  保管合同主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1、劳动合同:人事部;

  2、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保管(档案管理员可以设在财务或行政部下面);

  3、招商合同:招商部或财务部

  4、与供应商的合同:财务部或档案管理员。

  如果是专门经营房地产或商业购物中心的公司,可以设立合同部或法务部,由该部门负责招商合同保管。

  二、法人章由谁保管

  按公司章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

  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一般来讲公章权力最大,但你们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两个股东以上同意并进行登记的制度。

  3、一般使用银行账上的钱,需要在银行预留印鉴,该印鉴是支票专用章和某个人私章,一般单位用的是法定代表人私章,也有的单位用的是财务负责人的私章,同样也可采用上述办法加以控制。

  三、保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2、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 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6)责任承担:

  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合同该由谁保管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的类型不同保管的部门也是不相同的,如果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寻找合同的,首先弄清楚是什么类型的合同,这样能够节省很多寻找合同的时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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