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

更新时间:2021-09-23 11:40: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工作人员到法定年龄就要下岗退休,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但是人们退休后无法适应没有工作的日子又找了其他工作,那么已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已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

一、已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如何计算退休工资?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因此,在退休工资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工资就会越高。退休工资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工资的待遇,即使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退休工资,况且,个人退休工资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三、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规定办法有以下两类:

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该《通知》还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一次性补贴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已退休人员与公司签订什么合同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对于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该退休人员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公司需聘请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该签署什么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录用已退休人员,该签订什么,签订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我们公司雇佣退休人员,超过年限,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退休后签订什么劳动合同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退休人员和公司能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
退休人员签什么合同
您好,退休人员签的是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怎样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关系,解除合同,没有赔偿。
临时工未完成工期要扣钱合法吗?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我们是企业,我们以一周40小时算一周上了一天班7小时请了5天假,如何算是正确的
处理此类问题,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计算;二是与员工协商解决。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合同约定,若合同不明确或双方有异议,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
你好我现在17岁我在外面上班我想自己搬出来
是的,未成年租房通常需要得到家长的同意或监护人的支持。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帮助未成年选择合适的住处,并确保其安全和福祉。
幼儿园能否与教师签订劳务合作?
你好,建议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处理
单位的工资和福利都发了。如果上班的员工没有完成任务,他们必须扣工资。这合理吗?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请问我之前上班的公司因公司原因辞退我,威逼利诱下我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未给予经济补偿,请问还能重
您仍有权要求赔偿。具体操作:1.收集证据,证明原公司威逼利诱签订解除协议且未给予经济补偿;2.评估分公司待遇与原公司的差距,作为赔偿依据;3.先尝试与原公司协商
临时工当天产量不达标,扣工时合法吗
处理临时工产量不达标问题,需分情况讨论:1.如产量标准合理,劳动者未达标,可与劳动者沟通,了解其困难并提供帮助;2.如产量标准过高,应调整至合理水平,并告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