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合同,如果是违反地方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签了也能毁约,但是,违约方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的成立的要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
3.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由所有的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