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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百三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文章解读
找法说法
  • 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区段承运人是什么关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好相关事项,避免将来产生合同纠纷。那么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地位及区段承运人是什么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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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航承运人指什么

    民航承运人指的是在航空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通常情况下是实际提供航空服务的航空公司或者航空公司的代理,作为承运一方,要求将旅客或者货物平安运输到目的地。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航承运人指什么的相关内容。

    运输合同·09-14 15:07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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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2-26 17:41 |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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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 (一)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三)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四)夫妻之间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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