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证,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至2010年12月??每月1800元
在2008/6又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针对销售人员的,工资降到1500。但有奖金
计提
2009/4又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我们在被逼无奈的条件下签立。(有录音)
如果你们不签,那就一个选择,走人!
基本就是设了个很高的目标,限时三个月,三个月达不到后转岗或走人。
此目标,从来没有人能达到过。也明知我们不可能达到。
2009/7他们以四月份签立的劳动合同,我们没有达标为前提,现在提出转岗位,
(服务员)不同意的话,辞退。
坚决不转岗。
现在有两个问题:
1、辞退赔偿的工资?赔几个月??(实习期的日子是不是也算)
2、是不是非法辞退?是的话是可以赔5个月的吗?
3、赔偿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工资:1500
手机费:100???2008年:200
交通费:100
2008年时下半年的奖金每月1000至3000不等
12个月前的平均数,是不是包含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