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再次提出辞职,然后问她四月份的工资怎么结算,2月份3月份的工资都按试用期结算。
更新时间:2018-12-16 09:55:00
问题描述:
我2月19号开始上班,
试用期一个月,到3月15号的时候,跟老板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在她的劝说下,继续做,到3月25号的时候,再次提出
辞职,她说她努力找人接替。结果到4月19号还没找到人替代。我已经等不了,再次提出辞职,因为她言语中有强迫我等到她找到人再走,并说5月15号前处理好。我当时就说第二天不去上班了。然后问她四月份的工资怎么结算,她说必须等到5月15号找到人为止,她给我结算。不然,现在不去上班,就按旷工处理!附:工作两个月,没有签订
合同,2月份3月份的工资都按试用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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