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3到7天是没有工资的。每个月的25号为工资结算日,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应该怎样追讨我们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8-12-17 14:40:59
问题描述:
本人在桂杏林春上班两个多月,人力资源部面试的时候说我们是800块钱一个月,试工期3到7天是没有
工资的。
试用期是算40块钱一天。上两天休息一天。每个月的25号为工资结算日,下个月10号发工资。去门店的员工店长都是要求试工3天。我也试工了3天。现在我辞职了,总共有13天的工资共计520元,可是我10去银行查询的时候只给我打了400元,然后我就打电话给店长,店长说是什么盘点的损耗需要我们来摊钱,我去
公司面试的时候人力资源部的人没有说过要摊损耗的钱。我想咨询一下白律师,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应该怎样追讨我们的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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