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之前,辞职手续可以暂时不办理。是否违反劳动法?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我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更新时间:2018-12-18 00:43: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产假在8月份结束,休产假之前,公司已经有新人顶替我的职位,接着一个月我的座位上也有了别的人。产假满之后,未曾有人通知我上班的事情,我回去单位也没有位置,我曾与总经理助理沟通过是否上班的问题,回复是可以先将保险挂在单位,
辞职手续可以暂时不办理。等到10月份的时候,老板说叫我不用去上班了。请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
劳动法?我可否申请
劳动仲裁?我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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