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借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房产证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有区别吗?借证人一定要替贷款人还钱吗
更新时间:2018-12-25 13:31:05
问题描述:
三年前侄女和侄女婿办厂资金不够,向我借房产证到银行
抵押贷款,当时说好是贷10万元.后来他们没有和我商量,通过银行职员关系(此职员后因欠债不知去向),贷出了32万元.贷款前银行也没有向我调查干什么工作、多少收入、到时能否还贷等等。(感到奇怪的是我房屋当时按市场价格在50万上下,而评估上却55万元,高出市场价格,这正常吗?)贷款叫我签字时,我以为是同意借房产证签字,和借贷无关,也没有细看文本,银行人员也没有说明关系及贷款数字。只叫我这签字那签字。结果变成了是我贷款。
去年侄女婿欠债外逃,银行打来电话告知才知贷了32万元。今年3月20日贷款到期,银行要我归还全部钱款,说你不还要拍卖你房子,没办法至本月东拼西凑借了17万元钱还了银行。还欠15万元。前天银行又送来了诉前催款通知,现在我再也没地方可借钱,自己每月靠打工维持生活,根本无力归还银行贷款,房子是我以后养老所用,失去房子也就失去一切。没办法,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1、此事中银行方面是否也有责任,银行起诉我能反诉吗?
2、房产证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有区别吗?
3、借证人一定要替贷款人还钱吗,有没有承担半责的方法。
4、多次还款银行能起诉吗,还款时间期限最长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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