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单位根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赔偿,赔偿费用为本人上班第一天开始到通过考试这段时间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作为专项技术培训费赔偿;在考试那段时间请了4天假,而且是跟同事调班的,其他单位未提供相关专门培训。单位赔偿的理由是医院规章制度要求凡通过考试后要为单位服务5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医院认为本人就是违反了医院该项规章制度而要求赔偿。上述提到的规章制度,是去年9月份通过,通过时未分发到所在部门,所以当时本人也不清楚有这些规定,今年4月份(本人离职一个月后)又重新修订的。
????请问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有什么依据?本人现在辞职已有近四个月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相关赔偿?恳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