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付了五万订金,订金合同规定2012年10月10日前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
中有违约条款如下:
????双方不得违约。若我朋友违约,订金不返还.若卖家违约,需双倍支付朋友订
金。
????问题在于卖家因为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他的房产证今天才拿到手)和委托公证(房子是他老爸的,他老爸移民国外了,因此要办委托公证),致使无法于合同约定的2012年10月10日前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后我朋友口头答应再给他一个月时间拿房产证和委托公证,到了2012年11月10号,相关证件还是没拿到,我朋友感觉他不可信,不想买了,也不要他双倍定金,只要把五万拿回来就行.但卖家一直拒绝,今天他房产证拿到手了,要我朋友和他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我朋友拒绝了.但他说如果我朋友拒绝,定金不还,因为他说当时我朋友口头答应他"一个月多月时间",只
要不超过两个月,都不算违约.
另,订金合同上写着"立即生效",即九月十号生效,没有写明失效日期,只要我朋友和卖家不另立新的定金合同,这个订金合同是否一直有效?
我认为这是对方明显违约,请问要凭这个订金合同起诉他,朋友胜算有多大?
另外,这个定金合同现在对卖家还有约束力吗?如果卖家不和我朋友处理完定金问题,他是否可以继续卖房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