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中“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项;这样条件下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2、公司的这个合同版本是否属于降低了约定条件?
3、我和公司在合同中的薪酬约定项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我不续签这份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我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