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当时签合同的日期是6月份,但合同上执行的日期是9月份,请问合同里签署的这两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28 15:00:30
问题描述:
您好,请教几个问题。我是一名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当时签
合同的时候没想太多,但现在想想有几个问题不知道是否合法。一、当时签合同的日期是6月份,但合同上
执行的日期是9月份,也就是说暑假的工资学校就逃掉了,没有付我工资;二、我的工资是三部分,1是基本工资,2是课时费,3是奖金。合同里规定
试用期是6个月,但我的基本工资第一年只能拿一半。第二年才能拿全。请问合同里签署的这两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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