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强调没有遣散费,如此我们还能拿到遣散费吗?是否不合法?只是想借助调职一说来逃避遣散费的支付?
更新时间:2022-01-17 09:22:12
问题描述:
我们是服装公司商场直营店的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我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并已任职一年以上。现在,该公司出于自身原因撤销了其门店,并被迫终止与该公司的雇佣关系。当我们询问是否有遣散费时,公司负责人强调没有遣散费,但他可以调到其他分公司。我们还能拿到遣散费吗?据我所知,该分行的员工人数已满。该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只是想通过谈论调动来避免支付遣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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