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招聘时说试用期一至三个月,但当时谈是试用期一个月,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5-12 14:20:12
问题描述:
公司在招聘时表示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但当时称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在成为正式员工后支付社保。然而,当我去工作的时候,这份
合同是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的,为期三个月。当时,我要求根据自己的表现提前成为正式员工,但一个月后,我要求公司规定必须是三个月,三个月后,没有人来办理就业确认手续和
社会保障手续,到目前为止,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7个月。现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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